人體在吸收固體制劑中的藥物前,必須經(jīng)過崩解和溶解然后轉為溶液的過程,溶解的快慢決定藥物在體內(nèi)吸收速度,如果藥物不易從制劑中釋放出來或藥物的溶解速度極為緩慢,就有可能使制劑中藥物的吸收速度或程度受到影響。另外,某些藥理作用劇烈,安全指數(shù)小,吸收迅速的藥物如果溶出速度太快,可能產(chǎn)生明顯的不良反應,維持藥效的時間也將縮短,在這種情況下,制劑中藥物的溶出速率應予以控制。
依靠崩解時限檢查作為所有片劑、膠囊在體內(nèi)吸收的評定標準明顯不行,因為藥物溶解后通過崩解儀篩網(wǎng)粒徑常在1.6-2.0mm之間,而藥物需呈溶液狀態(tài)才能被機體吸收,其粒子大小以A來計算,所以崩解僅僅是藥物溶出的初階段,而后面的繼續(xù)分散和溶解過程,崩解時限檢查是無法控制的,且固體制劑的崩解還要受到處方設計,制劑制備,貯存過程及體內(nèi)許多復雜因素的影響,所以崩解時限檢查不能客觀反映藥物與賦形劑之間的關系和影響,而溶出度檢查卻包括了崩解及溶解過程,因此研究溶出度就有更重要的意義。這就是實驗室有了崩解儀還需要溶出度儀的重要原因。
從藥品檢驗的角度上講,溶出度系指藥物從片劑或膠囊等固體制劑在規(guī)定的溶劑中溶出的速度和程度。大多數(shù)口服固體制劑在給藥后必須經(jīng)吸收進入血液循環(huán),達到一定血藥濃度后方能奏效,從而藥物從制劑內(nèi)釋放出并溶解于體液是被吸收的前提,這一過程在生物藥劑學中稱作溶出,而溶出的速度和程度稱溶出度。